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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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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调查·观察
 
本报记者张建


  “此桥是我搭,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记者近日在辽河流经的吉林、辽宁、内蒙古交界处调研时发现,三省区均存在有人在辽河上私自筑路修桥,并明码标价拦路收费行为。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这种行为的长期存在,不仅反映出有关地方和部门监管职责严重缺位,一些百姓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缺失,更释放出有关地方百姓强烈的民生呼唤。

  筑路修桥,本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方面。辽河上之所以存在私自筑路修桥拦路收费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关地方没有把筑路修桥的职责履行好,没有很好地满足百姓过河的基本民生需求。

  一方面百姓有强烈的过河需求和民生呼唤,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无法很好满足。一些人便“主动”承担了政府的职责,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把桥修好方便百姓出行。

  实际上,这些人修的桥和筑的路也并不是那么正规,无非就是一些浮桥或水泥管道堆积拼接起来的简易桥。但无论怎样,就算是一座简易桥也比没有好,百姓实际上也不需要什么豪华的大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筑路修桥的行为是给有关地方政府补了台,给百姓做了好事,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法治社会中,任何收费行为都需要有章可循,并向被收费者出具有关手续。筑路修桥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这些手续,那么收费就是违法的,是不应该发生的,也是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制止的,这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问题。如果任凭违规收费行为的长期存在,不仅是地方政府的失职,也会影响地方形象。

  不仅如此,这些桥建设的质量是否过硬,会不会出现安全事故对过路百姓生命安全产生威胁,加上辽河上游地表径流本来就不足,这些私搭乱建的桥梁是否会影响辽河生态环境,都是有关地方政府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实际上,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满足百姓基本的民生呼唤,这对处于“滚石上山”的东北地区而言尤为重要。很多地方都提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讲的政府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还包括一个地方法治水平、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

  试想,如果一个地方政府审批效率再高,微笑服务做得再好,但路没通、桥没修、电没接,又经常有乱收费行为,让企业家天天考虑这些糟心事情,这个地方的营商环境能好到哪儿去?

  当前,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东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已经远远落后于全国很多地方,一些地方超越本地发展水平大搞美化亮化,道路年年修年年坏、地砖刚铺完就换、墙体刚刷完又刷,一些城市出租车、公共交通和飞机场、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管理混乱,一些农村广场等面子工程修得很好,公路桥梁等却长期得不到修缮,这既是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的痛点所在,又是让外来的投资者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民生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一方面,有关地方和政府应持续加大对城市和农村民生短板的投入,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去追求不符合实际的“美化亮化”和形象工程,把有限的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查找民生短板,努力把城乡基础设施尤其是路和桥建设好管护好,减少断头路等问题,给百姓和外来投资者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另一方面,有关地方强化政府监管,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要全流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在工程质量和民生工程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亮剑,并持续提升城市和农村管理水平,对那些重要公共服务行业和重点交通枢纽进行全方位整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回应百姓期待和呼唤。

 

辽河上的收费“私桥”启示营商环境建设

( 2018-04-13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调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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