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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解读:金融业开放进入全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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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两会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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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位于北京金融街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大楼前的石碑(1月12日摄)。新华社记者李鑫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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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赵晓辉、李延霞)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业界认为,这些大力度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正在进入全新阶段,必将助推我国金融业做大做强。
释放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信号
实际上,2017年以来,我国不断释放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信号。
去年11月,作为中美元首会晤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中方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
在此后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详细介绍了中国将在金融业开放上采取的具体举措,包括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等。
针对这些安排,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拟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拟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新发布。修改内容包括: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放宽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应该说市场准入方面的对外开放准备了很多年,我们进入新的阶段后,确实在这方面可以胆子大一些,开放的程度更高一些。
他认为,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等意味着中国在货币可兑换方面逐渐迈出坚实稳定的步伐。预计这种开放的趋势还会继续加大。“从政策上讲,多数该研究的政策都已经研究过,逐步寻找时机稳步向前推进。”
我国金融业在开放中成长
回顾过去多年,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地位的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
以银行业为例,2017年末外资银行在中国营业性机构总数1013家,相比2002年的180家年均增长13%;总资产从2002年末的3000多亿元,增长到2017年末的3.24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20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相当于2002年的10倍。
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相继开通实施,资本项目下的开放稳步有序推进,人民币跻身国际储备货币,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金融大国。
“我国在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外资诉求也不断增加,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与实现自身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朱隽说,应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与十多年前我国金融业刚刚对外开放时,市场上有不少“狼来了”的声音不同,国内金融机构对此轮开放持乐观态度。记者采访的多家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均认为开放有助于激发行业创新能力,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中国金融机构的自信从容来自实力的增强。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252万亿元。根据全球银行业权威杂志英国《银行家》公布的2017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2017年共有126家中国的银行入榜,较上年新增7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连续五年位居榜首。
“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度是金融领域开放的重要条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银行业总体上有能力也有条件迎接更深层次的开放。”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朱隽表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经验之一就是中国金融市场容量足够大,中国金融机构实力足够强劲,完全可以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加强金融监管迎接开放新阶段
扩大对外开放已经成为共识。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金融业开放既可以带来效率的改善,也可能加大资本的流动,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这要求金融业的开放与金融监管能力的提升相辅相成。
“放宽或取消外资一些股比限制,体现了内外资一视同仁,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外资金融机构要准入或开展业务,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慎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要完善与开放金融体系相匹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预防并化解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事实上,我国已经在为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做好制度上的安排。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家认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必将为扩大开放后加强金融监管提供有力保障,确保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稳步前行,推动我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转变。
“要使我们的监管水平和开放程度相适应,在开放中防范好风险,使得中国的居民和全世界的投资者在中国市场上更加便利,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易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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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解读:金融业开放进入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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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9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两会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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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两会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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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位于北京金融街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大楼前的石碑(1月12日摄)。新华社记者李鑫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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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赵晓辉、李延霞)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业界认为,这些大力度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正在进入全新阶段,必将助推我国金融业做大做强。
释放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信号
实际上,2017年以来,我国不断释放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信号。
去年11月,作为中美元首会晤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中方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
在此后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详细介绍了中国将在金融业开放上采取的具体举措,包括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等。
针对这些安排,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拟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拟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新发布。修改内容包括: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放宽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应该说市场准入方面的对外开放准备了很多年,我们进入新的阶段后,确实在这方面可以胆子大一些,开放的程度更高一些。
他认为,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等意味着中国在货币可兑换方面逐渐迈出坚实稳定的步伐。预计这种开放的趋势还会继续加大。“从政策上讲,多数该研究的政策都已经研究过,逐步寻找时机稳步向前推进。”
我国金融业在开放中成长
回顾过去多年,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地位的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
以银行业为例,2017年末外资银行在中国营业性机构总数1013家,相比2002年的180家年均增长13%;总资产从2002年末的3000多亿元,增长到2017年末的3.24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20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相当于2002年的10倍。
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相继开通实施,资本项目下的开放稳步有序推进,人民币跻身国际储备货币,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金融大国。
“我国在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外资诉求也不断增加,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与实现自身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朱隽说,应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与十多年前我国金融业刚刚对外开放时,市场上有不少“狼来了”的声音不同,国内金融机构对此轮开放持乐观态度。记者采访的多家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均认为开放有助于激发行业创新能力,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中国金融机构的自信从容来自实力的增强。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252万亿元。根据全球银行业权威杂志英国《银行家》公布的2017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2017年共有126家中国的银行入榜,较上年新增7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连续五年位居榜首。
“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度是金融领域开放的重要条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银行业总体上有能力也有条件迎接更深层次的开放。”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朱隽表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经验之一就是中国金融市场容量足够大,中国金融机构实力足够强劲,完全可以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加强金融监管迎接开放新阶段
扩大对外开放已经成为共识。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金融业开放既可以带来效率的改善,也可能加大资本的流动,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这要求金融业的开放与金融监管能力的提升相辅相成。
“放宽或取消外资一些股比限制,体现了内外资一视同仁,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外资金融机构要准入或开展业务,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慎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要完善与开放金融体系相匹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预防并化解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事实上,我国已经在为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做好制度上的安排。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家认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必将为扩大开放后加强金融监管提供有力保障,确保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稳步前行,推动我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转变。
“要使我们的监管水平和开放程度相适应,在开放中防范好风险,使得中国的居民和全世界的投资者在中国市场上更加便利,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易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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