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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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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破解“告状难”“围观难”“执行难”
· 借力大数据助执行办案
· 维护司法公正 保障百姓权益
· 代表委员:完善法律,严打性侵儿童行为
· 完善就业性别歧视诉讼
· 让环保失信者寸步难行
· 用法律手段治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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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完善法律,严打性侵儿童行为

( 2018-03-11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两会特刊
 
 
  ▲本报于2月2日13版、2月9日16版连续刊登“起底网络儿童色情信息”系列调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和反响。
 
 

  本报记者完颜文豪


  3月2日,一份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报告的发布,引发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儿童保护专家的关注和讨论。

  当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378起,平均每天曝光1.04起,被公开报道的案例中涉及606名受害人,其中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仅1岁。

  在当天举办的2018“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儿童保护专家等,就“发现网络儿童色情或猥亵儿童怎么办”等话题展开讨论,提出加强儿童保护的建议。

  今年2月初,《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一些人非法拍摄、售卖儿童色情视频或图片,不仅猥亵儿童、侵害儿童,还将此用于牟利,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2日发布的“女童保护”报告,特别关注了网络性侵的问题。报告指出,一些社交平台中出现猥亵儿童的视频,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预警、监督、举报和治理机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专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对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认为,网络儿童色情或猥亵儿童,是针对儿童的一种暴力,发现这个问题,要按照对待儿童暴力处理的办法,做好强制发现报告制度。另外,要加强多方合作,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互联网企业要履行起自身责任,发现这类信息要及时删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希望更多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问题,使这部法律成为真正有效、能够执行的硬法而不是软法,担负起有效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使命。

  针对实施性侵人员如何从业禁止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认为,对于实施性侵的人员,应该对其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监管,要实现真正的隔离,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的信息公开。“你可以继续工作,但工作不能和未成年人有任何接触。”胡卫建议,应该在发达城市立法试点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信息强制公开并隔离制度,再逐步推广。

  报告中显示,2017年性侵儿童曝光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占比64.81%,受害者为农村地区儿童的占比29.63%。报告分析,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而是说明城市及城镇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监护,且受媒体关注度较高,因此城市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容易被发现并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在座谈会上讲到安徽农村老家的留守儿童问题,“农村孩子实际上是隔代教育,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观念中,让孩子吃饱穿暖就足够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缺爱的,更缺少安全教育。”

  刘丽建议政府、社会和家长能够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同时通过教育让他们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提到,现在农村贫困地区,大量农村夫妻一起到城市打工,有些地方还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愿意带儿子走,不愿意带女儿走,这种行为让女童受到侵害概率更高。

  同时,他希望能在两会讨论立法的过程中提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的议案,对农村女童的保护提出建议。

 

代表委员:完善法律,严打性侵儿童行为

( 2018-03-11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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