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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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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4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李洪磊


  “扒了房子放了血,逞的只是一时之快。这么做,你们兄弟俩都得去蹲监!老人怎么办?”听了黄寿孙的一席话,罗仁玉的俩儿子放弃了“报仇”的想法。

  事情发生在2016年六七月份。那天傍晚,江西崇仁县礼陂镇沧源村的退休教师罗仁玉正在村里遛弯。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时,一位开电动三轮车的中年妇女不慎把62岁的罗老师撞倒在地。罗老师住院半个月,前前后后花了1.6万多元。虽然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只肯给6000元。

  罗老师的俩儿子都在外打工。听说老人被撞了,对方还不愿赔足钱,两个年轻人憋着火,返乡后放狠话,要给对方“放放血”。

  在礼陂镇司法所干了一辈子,现在是礼陂镇“法律明白人”的黄寿孙得知此事,赶到罗老师家,又讲法又讲理,总算把两个后生劝住了。在黄寿孙的协调下,对方赔了钱,双方达成谅解。过春节时,罗老师专程给黄寿孙送了锦旗以示感谢。

  如果时光倒流几年,类似的农村邻里纠纷,可不会这么简单就能妥善解决。

  “前些年,崇仁社会矛盾一直高位运行,社会治安情况令人忧心,甚至还有周期性的大规模械斗。公众安全感全省排名,崇仁长期位居后10位。”崇仁县司法局局长黄志猛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回忆说,“这也严重阻碍了崇仁的经济社会发展。”

  痛定思痛。如何破解基层法治建设的不利局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崇仁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组织法院、公安、司法等多部门深入乡镇村组,就这个问题展开深入调研。

  调研中,礼陂镇退休老司法所长黄寿孙的事迹得到县里关注。黄寿孙是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的全程参与者和实践者。在30多年的普法工作中,他主持调解了各种民间纠纷达2100余件,还制止了群众性械斗5起。

  在黄寿孙看来,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频发,根本原因在于基层群众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因此,他在调解矛盾时,注重传播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要让大家信法不信‘拳’,讲理不讲‘蛮’。”黄寿孙对记者说。

  黄寿孙在礼陂镇深受群众信赖,县里司法行政部门也常请他帮忙。受此启发,2015年1月,崇仁县提出在全县农村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礼陂镇成为第一个试点乡镇。县里支持黄寿孙成立了工作室,探索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可行路径。县司法局还专门给他特批一套制服,“干了一辈子司法工作,穿上制服,更有底气嘛。”黄寿孙说。

  在礼陂镇试点的基础上,同年8月,崇仁县在全县15个乡镇正式铺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至每家每户。在实际运作中,崇仁县把农村党员、干部、教师、退伍军人和个体工商户作为骨干进行培养;同时,对在家庭中有话语权、有较强法治意识的农民,作为普通“法律明白人”进行培养。农闲时节,崇仁县不少农村的祠堂都成为培训“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讲堂。

  3年多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已有5万余名,其中有3000多名骨干——村里发生矛盾纠纷时,“法律明白人”会佩戴徽章出面调解;村里有红白喜事时,“法律明白人”会进行移风易俗宣传;逢有农村基建工程时,会优先吸收“法律明白人”进入理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如今,“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崇仁农村治理的各个角落。

  “通过实施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程,崇仁社会治安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跃升到全省前列,并于2017年获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崇仁县委书记程新飞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经在崇仁蔚然成风。”

 

在全县农村每户培养一位“法律明白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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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4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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