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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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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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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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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裘立华
大海航行靠舵手,乡村振兴靠组织。
人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乡村振兴也是如此,组织强则乡村强,组织弱,则乡村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必须着力推进组织振兴,建强农村基层战斗堡垒。
但现实来看,当前农村组织建设面临人才紧缺问题。近年来,农村人口大量往城市集中,年轻人到城市就业,能人不愿意回农村,村级组织建设面临重大压力。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农村的党员干部,选上了之后常年不在村里,忙着到城里或者外地打工,尤其是在一些空心村,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党员老龄化严重,根本无法组织群众开展乡村振兴。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一些村庄,即使给了资金,也不知道怎么花?政府前期帮助搞好了,后期维持和维护,都是一个大问题。
那么如何加强组织振兴?首先,对于党员人才不缺的地区,应该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教育,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基层支部,精心策划,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使得基层组织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和实践者。
其次,对于基层党员人才欠缺的乡村,需要拓展思路,多方位吸引人才。
记者在一些地区调研时发现,充分吸引“乡贤”党员回村推动乡村振兴是不错的办法。
“乡贤”党员在外,往往功成名就,经济基础好,领导和组织能力强,尤其是一些经商人员或者企业主,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又有发家致富的经营能力,在本村村民中有较高的威望,回到乡村后,能够迅速进入角色,起到良好的效果。
再次,对于几乎没有人才的乡村,需要派驻“第一书记”,下派各种强有力的“联村干部”,或者吸引各类“党员志愿者”,前往农村进行指导和服务,帮助实现乡村振兴。
解决人才短缺之后,还要及时跟踪考核,实现基层组织的“优胜劣汰”,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当前我们农村干部是村民自治选举出来的,尤其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法,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干部罢免程序繁琐、流程长,那么那些心思不在乡村振兴上的人,如何加以鞭策和制约?
为此,一些地方从实际出发,出台了不称职村社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对政治不过硬、岗位不胜任、长期不在岗、工作不作为、办事不规矩、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暂停其职务,实行再教育、再锻炼、再使用。这样既对村社干部有制约,又避免了和村民自治法冲突。
最近,浙江绍兴187名村社干部因不作为被停免职,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些被处理的村社干部工作上虽没有犯大的错误,但大多在干事创业上不作为,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也有的忙于自己的私事,或长年外出,对村里的事不闻不问;有的则是因为在群众评议中收到了“差评”而受到处理。
村干部,不作为就下课。这些年在浙江,以及江苏、湖北、宁夏等地,都有村社干部因此受到停免职等处理。这些措施,极大地促使村社干部积极作为,担负起乡村振兴的使命。
此外,还需要注意“村级小微权力”的运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量资金往农村投入,一些村干部容易犯“红眼病”,甚至对一些扶贫资金也“雁过拔毛”,因此,必须在制度上、执行上、监督上花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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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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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0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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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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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裘立华
大海航行靠舵手,乡村振兴靠组织。
人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乡村振兴也是如此,组织强则乡村强,组织弱,则乡村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必须着力推进组织振兴,建强农村基层战斗堡垒。
但现实来看,当前农村组织建设面临人才紧缺问题。近年来,农村人口大量往城市集中,年轻人到城市就业,能人不愿意回农村,村级组织建设面临重大压力。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农村的党员干部,选上了之后常年不在村里,忙着到城里或者外地打工,尤其是在一些空心村,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党员老龄化严重,根本无法组织群众开展乡村振兴。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一些村庄,即使给了资金,也不知道怎么花?政府前期帮助搞好了,后期维持和维护,都是一个大问题。
那么如何加强组织振兴?首先,对于党员人才不缺的地区,应该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教育,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基层支部,精心策划,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使得基层组织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和实践者。
其次,对于基层党员人才欠缺的乡村,需要拓展思路,多方位吸引人才。
记者在一些地区调研时发现,充分吸引“乡贤”党员回村推动乡村振兴是不错的办法。
“乡贤”党员在外,往往功成名就,经济基础好,领导和组织能力强,尤其是一些经商人员或者企业主,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又有发家致富的经营能力,在本村村民中有较高的威望,回到乡村后,能够迅速进入角色,起到良好的效果。
再次,对于几乎没有人才的乡村,需要派驻“第一书记”,下派各种强有力的“联村干部”,或者吸引各类“党员志愿者”,前往农村进行指导和服务,帮助实现乡村振兴。
解决人才短缺之后,还要及时跟踪考核,实现基层组织的“优胜劣汰”,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当前我们农村干部是村民自治选举出来的,尤其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法,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干部罢免程序繁琐、流程长,那么那些心思不在乡村振兴上的人,如何加以鞭策和制约?
为此,一些地方从实际出发,出台了不称职村社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对政治不过硬、岗位不胜任、长期不在岗、工作不作为、办事不规矩、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暂停其职务,实行再教育、再锻炼、再使用。这样既对村社干部有制约,又避免了和村民自治法冲突。
最近,浙江绍兴187名村社干部因不作为被停免职,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些被处理的村社干部工作上虽没有犯大的错误,但大多在干事创业上不作为,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也有的忙于自己的私事,或长年外出,对村里的事不闻不问;有的则是因为在群众评议中收到了“差评”而受到处理。
村干部,不作为就下课。这些年在浙江,以及江苏、湖北、宁夏等地,都有村社干部因此受到停免职等处理。这些措施,极大地促使村社干部积极作为,担负起乡村振兴的使命。
此外,还需要注意“村级小微权力”的运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量资金往农村投入,一些村干部容易犯“红眼病”,甚至对一些扶贫资金也“雁过拔毛”,因此,必须在制度上、执行上、监督上花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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