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李明博23日在首尔一家法院出庭,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后韩国第四名接受司法审理的前总统。
这是他被捕两个多月以来首次公开露面。李明博受到16项罪名指控,包括收受贿赂、非法挪用资金和滥用职权。
当地时间23日13时左右,李明博在警卫人员护送下抵达位于瑞草区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他没有穿囚服,而是身穿深色西装和白色衬衫,手中拿着一个信封。韩国媒体推测,信封内可能装有他准备在法庭宣读的证明。与被捕前相比,李明博看似略微消瘦。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说,由于案情关系重大,民众关注度高,允许媒体记者在开庭前几分钟拍摄。
去年5月23日,前总统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首次出庭受审,与李明博的受审场所一样,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大法庭。5月23日是另一名前总统卢武铉的忌日。
李明博现年76岁,2008年至2013年出任总统。他3月22日深夜被捕,次日凌晨被收押在首尔东部看守所一间单人囚室。
检方指控,他自2007年年底当选总统至2012年涉嫌受贿大约110亿韩元(约合6500万元人民币),包括收受韩国国家情报院7亿韩元(413万元人民币)“供奉”,收受三星电子公司585万美元(3729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汽车零件制造商DAS在美国的律师费。
检方指认李明博是DAS公司幕后老板,涉嫌从这家企业盗用350亿韩元(2.1亿元人民币),用于政治活动和私人目的。
检方同时指控李明博收受友利金融控股公司前会长李八成22.5亿韩元(1300万元人民币)贿赂;收受高速公路休息站运营商大宝集团5亿韩元(300万元人民币)贿赂;收受前议员金昭南(音译)4亿韩元(240万元人民币)贿赂。
其他罪名包括逃税、滥用职权、非法藏匿文件和违反选举法。
李明博否认绝大多数指控,三次拒绝检方审讯人员前往看守所讯问,指认针对他的调查是“政治报复”。
他承认的事实包括,曾由青瓦台前室长金喜中经手从国家情报院前院长元世勋处收受10万美元(63.8万元人民币),但没有提及这笔“特殊经费”的用途;承认将长兄李相恩的售地款用于私宅建造,但他主张那只是借款。
(张旌 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