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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观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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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洒乡村的采访
· 浙江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助“村治”走上阳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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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助“村治”走上阳关道

( 2018-04-27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调查观察周刊
 
  本报记者裘立华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一号文件”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中,有助于增强农民获得感的一条重要举措,就是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起源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曾得到中央多个部门点赞。2015年,中组部印发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列为第15条;今年3月,中农办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了相关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这项制度到底怎么操作,能起到怎样的效果,各地推行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赴宁海县开展了一次实地探访。
 
权权有清单,样样有流程


 
  记者在宁海县各个村庄发现,几乎每个村都有“村级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标语和漫画,涵盖村级重大工程招投标、宅基地申请等村级事务主题。
 
  “2014年实行村级权力清单之前,宁海和其他地方一样,面临村级治理困境。”宁海县委副书记李贵军说,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群干群之间发生信任危机、农村信访问题不断、“小官巨腐”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宁海全县村干部的纪检信访为806件,约占全县党员干部纪检信访总数的八成;查处村干部经济类案件102件,占总数的2/3,村干部“苍蝇式”腐败已成乡村治理难题。
 
  2014年初,浙江省开始探索权力清单制度,实行简政放权;随后,宁海率先在全国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经多次梳理后出台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
 
  这份清单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村级印章使用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事事能参与,件件可监督


 
  宁海县委书记杨勇说,农村自治涵盖四大板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现实来看,尽管现在中央要求加强村监会,但决策和管理农民没有参与,导致后面的监督没有产生强大作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宁海县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36条”全部关进制度笼子,写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既补上了国家关于依法治理乡村没有具体化法律法规的短板,又实现了基层依法治村的目标。
 
  力洋镇平岩村村支部书记张贤安说,以前村里基本是村干部说了算,群众很少有发言权;现在根据“36条”,凡是村里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村党组织提议、党员会议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大小村务都必须按时按规定向全体村民公开。
 
  以前,村集体房屋出租,只要有人要,许多村的做法就是村干部几个商量直接做决定出租。几年前,村干部觉得位于西店菜市场的3间集体房屋空着有些浪费,就以10万元每年的价格租了出去。结果承租人装修之后以15万元的价格转租,村民由此怀疑村干部做事存在“私心”。
 
  2016年9月,宁海县西店镇政府根据36条进行公开招标。最终,这3间集体房屋被该村冯凯平以32万元的价格中标。这个价格,是2013年以前的3倍,不仅增加了集体收入,而且堵住了那些质疑的声音,为群众所点赞。
 
  “36条还了干部清白,让我们村干部办事有了‘指南针’。”石孔村村书记冯权本说。
 
  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处理是36条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近年来腐败频发的农村工程来说,“36条”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宁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震宇说,36条让基层监督变之前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村务监督员能“看图说话”、对照操作。3年来,宁海县共开展18批次村级重点项目专项监督,累计节约资金2600余万元。
 
人人要知晓,监督有效果


 
  按老百姓的说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村干部无法成为乱飞的“苍蝇”,只能变成规规矩矩服务百姓的“蜜蜂”。
 
  去年一市镇岭头村需要招聘两名村级事务网格员的候选人选,不久就有村民叶某找上村党支部书记陈瑞发“沟通”:“我有个侄子高中毕业,在村里的人缘也不错,网格员不如让他来做吧。”
 
  其实,叶某不是第一个找到村干部的人——由于村级事务网格员有一定的薪资报酬,吸引了不少村民。对此,陈瑞发只撂下一句话:“一切照36条规定来。”
 
  按照36条规定,村级事务网格员的任用须经过村委会提议,两委会会议、党员会议商议,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产生。最后,经村三委会开会商量推荐,村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确定了两名村级事务网格员。
 
  宁海基层干部认为,在乡村振兴推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三点: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龙头。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再好的制度都是空中楼阁,所以对于一些基础薄弱村,必须配强党组织和党员。
 
  群众参与是动力。宁海在推广过程中,一方面坚持清单简单易懂,另一方面广泛宣传,让农民积极参与,所有农村干部多次参加权力运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7.5%,全县印发20余万册小微权力清单手册下发到每家每户,使得人人都能根据手册监督“小微权力”。
 
  监督有效是保障。根据“清单制度”,截至2016年10月,宁海县警示谈话县、镇、村干部436人,书面通报批评229人,党纪立案及处理87人,移交检察机关6人,极大地提振了人民群众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信心。
 
  目前,宁海县农村2万余名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8千余名低保户对象都按36条要求申报审核、全程公示,3年来没有接到一例投诉,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村干部“随意拍板”、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已基本杜绝。
 
 

浙江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助“村治”走上阳关道

( 2018-04-27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调查观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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