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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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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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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记者黄安琪)普法不只是“摆摊头”,而是要列出责任清单,并把法治宣传融入国家机关执法司法的全过程。上海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根据该《意见》,上海市各国家机关要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年初确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普法项目,并于当年1月31日前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为了将普法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