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8年01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 闻
8 3/8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为大国领导人的人民情怀和天下担当喝彩
· 重庆正式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 西安38条政府热线电话整合为“12345”一个号码
· “谁说新时代不需要铁人精神”
· 天津今年起将迎“无烟”春节
· 元旦假日严查酒驾
· 将留学梦和中国梦融为一体
·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去年参观人次创纪录
· 新年送温暖

  相关文章: 
1月1日起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今年起将迎“无烟”春节

( 2018-01-02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新华社天津1月1日电(记者周润健)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天津将迎来一个没有鞭炮声的春节。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除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天津还规定,外环线以外的一些区域或者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桥梁、隧道、电力设施、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绿化草坪、苗圃和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港区、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按照该决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天津还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天津明确表示,违反本决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对不履行本决定确定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月1日起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今年起将迎“无烟”春节

( 2018-01-02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要 闻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